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办发[2001]5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有效地发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以下简称息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成都市市级财政补贴给我市直接组织安排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息金,适合本办法。
第三条 息金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充分发挥息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引导企业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向,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
(三)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
(四)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激发和调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的积极性。
第四条 各区(市)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企业重点项目的贷款贴息。在息金的安排上要向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倾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部分或全额贴息等方式,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项目。
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园区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集中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进步。
第五条 息金安排适用于以下项目:
(一)对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起重要作用的市重点项目;
(二)市工业重点优势企业的重点项目;
(三)市成长型科技型企业的重点项目;
(四)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五)市重点出口型企业的重点项目;
(六)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国外先进关键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的重点项目。
第六条 对已享受国家、省全额专项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再享受市财政贴息。
第七条 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我市产品发展战略,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重点支持项目,并按照息金规模定期编制“年度预贴息项目计划”。
第八条 列入“年度预贴息项目计划”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贴息:
(一)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经有资格单位验收合格;
(二)投资决算不超过概算的110%,并经同级经委(计经委、计经局)和财政局审核;
(三)合理工期内竣工。
对市重点项目,可以在实施过程中按贷款到位进度贴息。
第九条 贴息标准按实际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的贷款金额,并以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和税收解缴关系的不同,实行区别贴息。
第十条 项目贴息限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 市和区(市)县财政贴息标准划分如下:
(一)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市本级的重点项目贷款,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贴息。
(二)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和税收解缴关系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的重点项目贷款,贴息分摊比例为:市财政贴息40%,五城区财政贴息60%;其中,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重点项目贷款,由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全额贴息,但对确需市财政贴息的重点项目,市财政贴息10%,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贴息90%。
(三)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和税收解缴关系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的重点项目贷款,贴息分摊比例为:市财政贴息30%,区(市)县财政贴息70%。
第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项目,由有关单位于每年7月份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贴息。具体程序如下:
(一)市属企业项目,由市级有关部门按本办法的规定初审后,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区(市)县属企业的项目,由当地经委(计经委、计经局)、财政局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初审后,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
(二)填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表),并附项目批复文件及经办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合同和贷款拔付单的复印件。
第十三条 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对申请贴息的项目进行审定,经综合平衡后,下达息金计划。补贴给市属企业的息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补贴给区(市)县属企业的息金由其同级财政转拨到项目承担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收到息金后,应作冲减企业财务费用处理。
第十五条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经委(计经委、计经局)和财政局要定期对息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息金及时到位,并于每年年底向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息金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占用、挪用息金。对违反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将截留、占用、挪用的息金全额收缴市财政,同时取消其以后年度享受贴息的资格。
第十七条 各区(市)县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贯彻措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财政局、市经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成都市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略)
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建设[2001]2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海洋工程勘察市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会同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海洋工程勘察的特点,制定了《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编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海洋工程勘察的特点,制订本标准。
(二)海洋工程勘察是通过测量、测试、勘探、模拟、分析等手段为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必须的、可靠的海底地形、海底岩土和海洋环境特征等成果。海洋工程勘察主要包括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海洋工程测量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海底面状况侧扫和底床稳定性分析;海洋岩土勘察包括海底近表层沉积地层结构探测、海底岩土的工程(物理、力学)性质等;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包括物理、动力及防腐蚀环境的调查。其中物理环境包括海水温度、盐度、海冰、气象、悬浮泥沙及通量、沉积物热导率;动力环境包括波浪、潮汐、海(潮)流的一般条件及极值条件计算;防腐蚀环境包括海洋化学要素、污损生物及沉积物电导率等。
(三)海洋工程勘察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在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同时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相应定为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质;其中某一分专业满足甲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要求时,定为相应专业的甲级或乙级资质。
二、分级标准
1、甲级
(1)资质和信誉
⑴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勘察任务;
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6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⑵技术骨干应熟悉有关海洋管理的法规、规范及不同区段的海洋开发功能。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具有性能良好的海洋工程勘察装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海洋勘察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具有能快速处理资料、数学模拟、数学计算和机助制图的计算机系统,应用计算机CAD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⑴单位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实现有效运行;
⑵有完善配套的经营、财务、仪器设备等管理办法。
(5)业务成果
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与海洋工程勘察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等编制工作。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申请某分专业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技术力量
⑴具有同时承担2项中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的勘察能力。每分专业至少有4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必须有1名主持过本专业2项以上的中型勘察项目,有1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
⑵技术骨干应熟悉有关海洋管理的法规、规范及不同区段的海洋开发功能。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具有性能良好的海洋工程勘察装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海洋工程勘察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具有能快速处理资料、数学模拟、数学计算和机助制图的计算机系统;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⑴单位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能实现有效运行;
⑵有完善配套的经营、财务、仪器设备等管理办法。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甲级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乙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中、小型工程,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乙级分专业海洋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分专业中、小型海洋工程勘察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四、附则
(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标准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附表
1、海洋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2、海洋工程勘察主要仪器设备配备表
附表 1
海洋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建设项目 大型 备注
海洋工程测量 1、测线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大比例尺全覆盖海底地形测量
2、工程测线长度500公里以上旁侧声纳测量
3、国家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
除大型以外的项目即为中、小型项目
海洋岩土勘察 1、测线长度500公里以上的浅(中)地层剖面
2、50个站位以上的柱状取样
3、15个以上浅钻或5个以上60米以深钻孔及相应的室内土工分析
海洋工程环境调查 1、10个站位以上全潮水文泥沙同步观测
2、冬夏两季6个月波浪观测,半个月以上定点水文连续观测
3、测线长度20公里以上走航式海流剖面测量
4、一年以上连续水位或气象观测
附表 2
海洋工程勘察主要仪器设备配备表
类别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备注
海水工程测量 1 多波束测深系统 1、加“★”的设备为必备设备,必须由勘察单位自购。
2、其他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2 精密回声测深仪 ★
多频(双频)测深仪
3 GPS差分定位系统 ★
4 水下定位跟踪系统
5 水准仪
6 声速仪
7 侧扫声纳 ★
8 海洋地磁仪
海洋岩土勘察 9 浅(中)地层剖面仪 ★
10 原位测试设备 ★
11 海洋地震仪
12 底质取样设备(套)
13 100米工程钻机
14 室内土工测试设备(套) ★
15 海底泥温仪
16 常规沉积物化学分析设备(套)
海洋工程环境调查 17 温盐深系统(CTD) ★
18 波浪观测系统(测方向波) ★
19 方向波潮流仪
20 海流针 ★
21 海流剖面仪
22 自计水位计 ★
23 浮标系统
24 潜标系统(声学释放计)
25 气象观测仪器 ★
26 常规海水水质化学分析仪器设备(套)
27 常规海洋环境放射化学测试设备(套)
28 常规海洋生态、污损生物调查设备(套)
附件一:
《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编写说明
一、编写依据
1、《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2、《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资质类别
根据我国目前海洋工程实际情况,海洋工程勘察在整个工程勘察大行业中,只能属于专业类,达不到综合类的要求,主要理由为:
1、海洋工程勘察中不需要设水文地质勘察专业。
2、在岩土工程方面,海洋岩土工程的内容主要是岩土工程勘察,目前还达不到陆上岩土工程所包含的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岩土工程咨询、监理和岩土工程治理五个方面。
海洋岩上勘察目前大量使用工程物探新技术,结合钻孔资料对海底下地层分层、各沉积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分析解释。对采集海底上样,较多的是使用柱状取样器采样并送实验室作各种分析,海洋地质钻孔仅在海洋平台、输油气管道、码头、跨海桥梁等海洋工程方面使用,且布孔数量较少。至于原位测试,如静力触探,由于人员、设备的局限,以致于该项目基本上由国外公司来进行。在码头勘探方面,岩土工程内容较全面,在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中常列入海底环境岩土工程灾害(边坡稳定性)研究工作。
鉴于目前海洋岩土工程工作范围以岩土工程勘察为主,亦有部分工作进入海洋岩土工程的其他领域,为促使海洋岩土工程测试等工作的发展,暂时定为海洋岩土工程勘察。
三、分专业类别
海洋工程勘察定位在专业类,相应分为三个分专业,即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分专业的内容按总则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三个分专业同时满足甲级或乙级的资质,可定为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乙级资格,如只是某个分专业满足资质要求,则只定为某个分专业资格。
分专业的划分,除了参考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外,还考虑到国内海洋工程勘察单位的实际情况。现有25个海洋工程勘察持证单位,大体可分三类:一类是三个分专业齐全的;一类是可满足海洋工程测量和海洋岩土勘察,海洋工程环境方面能力较差;另一类为海洋工程环境调查能力很强,其他方面较差。这样分为三个专业可适用于各海洋工程勘察单位的实际。
四、分级标准的要求
参照《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本分级标准亦从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五、承担过不少于3项以上大型海洋工程相关分专业勘察任务
对申请分专业甲级证书的单位,应有相关分专业3项以上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对申请甲级海洋工程勘察证书的单位,应提供3项包括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三个方面的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或提供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勘察和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各3项大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
六、工商注册资金
因海洋勘察设备较昂贵,不能要求每个单位设备都齐全,大体上按表二设备的70%估计,大约8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样与陆上综合类的注册资本金相同。乙级注册资本金300万元,高于陆地勘察乙级。
七、技术力量
海洋工程勘察具有学科综合性和高科技性的特点。按同时执行2项大型(或中、小型)海洋工程勘察任务来考虑,由于每个分专业内同时涉及不同学科的相关知识,如海洋工程测量必须有海上导航定位、海上测绘数据采集、数据后处理、侧扫声纳及地磁测量、图件编绘等的知识;海洋岩土勘察包括各类地层剖面仪(尤其是多道数字地震仪设备更为复杂)、海底取样及钻孔,及各种土工物理、力学性质测试等的相关知识;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包括海洋水文、海洋生态、污损生物等的相关知识,因此将甲级资格各专业技术骨干人数定为不少于6人,多于陆上5名的要求。
八、海洋勘察装备水平
附表2中加“★”的海洋勘察装备是从事海洋工程勘察工作必备的,其他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1、海洋工程测量方面的主要仪器
1)精密回声测深仪、GPS差分定位系统、侧扫声纳是海洋工程测量的必备仪器。
2)多波束测深系统,国内约有16套,适用于浅海至全海洋,目前国内重要的海洋工程测量都要求用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全覆盖测量。由于该设备较昂贵(约40万美元以上),目前暂不作为甲级海洋工程勘察单位必须自购设备。
3)海洋地磁仪是解决工程区域海底磁性障碍物的主要手段。声速仪或温盐深系统,一般勘察单位必需要有温盐深系统,声速仪可用温盐深系统代替。
2、海洋岩土勘察方面
1)浅(中)地层剖面仪、原位测试设备、室内土工试验设备是海洋岩土勘察的必备设备。
2)对桥梁、平台等工程勘察,应有单道或多道的数字地震仪。
3)底质取样设备包括表层取样器和柱状取样器,以及必须的现场测试设备。还应有100m的陆上钻机,以便近海钻探时使用。另外,应有相应的常规化学分析设备。
3、海洋工程环境调查方面
1)温盐深系统、波浪观测系统、海流计和气象观测仪器是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中必备设备。
2)附表2中列出的一些常规水质、底质、生态及污损生物分析测试等设备可由协作单位提供。
九、管理水平
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一致,提倡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
十、业务成果
海洋工程勘察对业务成果的要求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专业类的提法一样。
在主(参)编的标准中,应该是与海洋工程勘察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应是经发布执行的。
获奖项目只要与海洋工程勘察有关即可,不必再区分分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