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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废止)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23:40:46  浏览:94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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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废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人教[1999]7号



各保险公司:
自《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保监会开始陆续审查各保险公司上报的各级机构的任职资格申请。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开始,各保险公司上报的文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给审批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甚至影响了审批的时间。为了认真、严格
、规范地做好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保证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保监会派出机构设立之前,保监会人事教育部负责对各类、各级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与管理工作,各公司要严格按保监发〔1999〕11号文件“关于做好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保监函〔1999〕17号“关于目前保险日常监
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统一行文文种。各公司上报任职资格申请时,要以“关于对×××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形式,由各总公司向保监会行文。
三、规范《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的填报。
1.应严格按保监发〔1999〕11号文件要求,统一用16开纸,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也统一用16开纸。
2.必须贴有近期免冠照片。
3.政治面貌必须详细填写“××党员”,不能简称“党员”。
4.批准文号是指“监管机关的批复文号”,不是公司自己的任命文号。
5.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必须填明起止年月。
6.工作、学习经历的时间必须与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时间相一致。
7.工作业绩必须实事求是,特别是一些经营成果的数字,要客观反映所报申请人的作用。
8.每一栏都需填写,没有的须填写“无”。
四、各公司要认真做好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特别是地市级以下分支机构申报工作的初审,严格按规定把关。



199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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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四)项修改为:“对拖欠、逃缴、拒缴养路费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以滞留车辆,并按规定收取保管费;”
二、第十五条修改为:“由专用单位自建、自养的专用公路(不包括生产作业道路),其单线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农场、林场、油田等单位,其车辆跨行公路的,可根据其自养专用公路单线里程长度,减征20%至60%。具体划分如下:
20公里至30公里的,减征20%;30公里至40公里的,减征30%;40公里至50公里的,减征40%;50公里至60公里的,减征50%;60公里以上的,减征60%。”
三、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责令限期缴纳,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应缴费额30%至100%的罚款。”
四、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对假报车辆使用性质、瞒报营运收入或载重吨位的,责令限期补缴养路费,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额1倍的罚款。”
五、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对倒换号牌或涂改、转借、顶替、伪造、买卖养路费票证和罚款单据的,责令限期补缴养路费,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额1倍至3倍的罚款。伪造票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赔偿。”
六、删除第四十八条,即“对无养路费凭证行驶的车辆,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省内无凭证的,由检查发现地处以相当于该车1个月应缴费额的滞纳金,对驾驶员处以20元的罚款,并责令该车按规定时间到车籍所在地稽征机构办理手续。(二)外省无养路费凭证在我省境内行
驶的,按我省费额标准处以相当于该车1个月应缴费额的滞纳金。在当月内,一地缴纳滞纳金后,本省其他地方不得再缴滞纳金,但应责令该车及时到车籍所在地(或驻地)办理手续。”
七、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对无号牌行驶和报停后偷驶以及报停后挂重复号牌行驶的,责令限期补缴养路费,并每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额50%至200%的罚款。”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1997年12月15日

机械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机械部


机械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1994年5月18日,机械部

为推动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工作保质创优,调动各勘察、 设计单位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奖励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成果, 特制定本办法。
—、评审范围
(1)凡经国家、部、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验收(或鉴定)投产后经一年以上使用考核的工业及民用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单项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 水资源评价与凿井工程)与设计(含新建、扩建、改建、 技术改造和国外技术项目的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并符合申报标准条件者均可参加评审。
(2)中外合作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只评审国内勘察、设计部分。
(3)近几年国家、部下达的制(修)订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参加评审。
(4)情报、计算机应用程序等软科学项目不在此评审范围。
二、申报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设计有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优选,在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消耗和成本等方面有明显效果,投资概算符合实际,正确可靠, 综合经济效益比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3)建设项目工厂的组成、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空间布局和管线布置紧凑合理,节省用地,安全适用,便于生产和管理, 并有明显的改进或创新。
采用的工艺、设备、材料和结构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勘察、设计文件齐全,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
(5)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综合防治技术可靠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6)采用计算机优秀设计软件,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甲级设计证书单位从1990年后设计的项目)。
(7)申报项目有创优目标和三个环节的工序管理记录(开始推行全而质量管理单位执行此条件)。
(8)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并以合理工作量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9)勘察成果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论证充分,结论正确,整个勘察过程都经过严格的检查、审核。
(10)勘察期间未发生人身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机具事故。
(11)颁发的国家、行业(部)级勘察设计标准、 规范经一年以上实际应用和考核,对提高勘察设计水平,质量、效益等方面有明显效果。
三、优秀工程勘索、设计(含标准规范)的奖励等级和标准
1.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2.各奖励项目应达到的标准
(1)一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具有独创性,在关键工艺或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勘察、 设计(含标准规范)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对勘察、设计技术水平的提高起了重大作用, 经实践证明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2)二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具有创新,解决专业中重大技术问题,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3)三等奖。勘察、设计(含标准规范)有一定创新,在关键专业或关键技术上与同类勘察、设计相比有较大进步,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四、申报条件
(1)近三年获本单位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并未曾获过省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符合评审范围者均可申报。
(2)当年申报没有被评上项目下一次不得再申报,因参加评审条件不具备需补充材料而缓评项目,下一次可继续申报。
(3)申报单位范围为机电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成员单位(机械行业)。
(4)申报项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五、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内容
(1)技术总结报告。应含当前国内外同类工程或项目先进技术和关键技术概况, 工程或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外同类最先进技术进行全面比较,以及用户使用、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内容加以综合评述。
(2)验收、鉴定批文或证书。
(3)用户使用及社会效益证明。
(4)经济效益证明。
(5)表一至表四(见附表)
以上五个材料一式四份(并应有一份盖红章的证明)。
(6)主要图纸或照片一份
申报项目应尽量附上介绍工程录像带(时间严格控制不超过8分钟)。
2.申报时间
每两年申报一次, 申报年的二季度末前将申报材料寄中国机电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六、评选时间
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九月份进行。
七、评选机构
评选委员会由部行业发展司负责组织,下设优秀工程勘察、 优秀工程设计二个评审组。
评选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勘察设计协会, 负责有关评选的各项具体事务和协调工作。
八、奖励
凡获得部级优秀工程勘察项目、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由部颁发奖状, 对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十五人以内,二等奖十一人以内,三等奖七人以内),授予荣誉证书。资金从技术开发费中支出,并记入当事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
九、申报费
申报项目均交纳申报费,用于补助评审工作支出。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部行业发展司负责解释。
附表一 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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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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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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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 │计划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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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时间 │ │工程建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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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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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的详细内容和理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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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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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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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起止年月 │ │建成投产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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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门 │ │验收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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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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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 │ │竣工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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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概算的主要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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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 │协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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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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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主要优缺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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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优秀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申报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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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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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制经费│ 计划安排 │实际支出│
│级别(国家或行业(部))│ │ ┝━━━━━┿━━━━┥
│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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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部门 │ │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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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 │ │批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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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 │ │主要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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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实际│ │ │
│起止年月 ┝━━┿━━┥颁布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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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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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优缺点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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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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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报等级 │
│ 曾获哪一级奖励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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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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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申报部门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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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验收部门的评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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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评选委员会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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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主任委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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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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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职务│ │参加本项目│在本项目中担任 │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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